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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?

编辑:湛江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8-12-27

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八条的规定,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是指:

1.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、手工业、建筑业、交通运输业、商业、饮食业、服务业、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、经营取得的所得;

2.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,取得执照,从事办学、医疗、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;

3.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、经营取得的所得;

4.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、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。

因此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,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,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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